中國商務

   獨 資 企 業 設 立

一.投資行業規定
根據2004年11月30日新出版的外商投資指導目錄規定,大陸政府對外商投資產業分鼓勵類、限制類和禁止類三大類。鼓勵類項目,一般是大陸投資回收時間長或技術水平相對薄弱的行業,共有13個分項,其對外商投資的吸引力主要是,在有內銷的情形下,進口設備仍可享受免徵進口關稅的優惠(但鼓勵類第13項除外),台商在大陸投資的熱門行業主要是:機械、電子、五金製品、鞋材業等。限制類項目,一般是大陸已具備相當實力,或國家尚需控制之行業。禁止類專案,一般是大陸政府重點保護或國家壟斷行業,外商無法在此範圍內投資。
二.獨資公司投資金額
A. 國家工商局對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,規定如下:
  (1) 投資總額300萬美元以下,其註冊資本最少占其70%。
  (2) 投資總額300萬美元以上1000萬美元以下的,註冊資本最少占其50%,但對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,註冊資本不低於210萬美元。
  (3) 投資總額1000萬美元以上3000萬美元以下的,註冊資本最少占其40%,但對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,註冊資本不低於500萬美元。
  (4) 投資總額3000萬美元以上,註冊資本最少占其30%,但對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下的,註冊資本不低於1200萬美元。國家對投資總額最低限度設有明確規定,東莞市規定,獨資公司最低投資總額100萬美元,註冊資本最低100萬美元,設備金額一般不低於投資總額的60%,深圳規定最低註冊資本100萬港幣;另有關上海市規定,獨資公司最低投資總額28萬美元,註冊資本最低20萬美元,設備和流動資金的比例目前沒有限制,以工業產權、專有技術出資的,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20%;蘇州規定最低註冊資本10萬美元(但是從現行吸收生產型外資情況,一般都高於限額)。
B. 國家對註冊資本到位時間的規定:
  (1) 50萬美元以下(含50萬美元)一年內全部出資完畢。
  (2) 50萬美元—100萬美元(含100萬美元)一年半內全部出資完畢。
  (3) 100萬美元—300萬美元(含300萬美元)二年內全部出資完畢。
  (4) 300萬美元—1000萬美元(含1000萬美元)三年內全部出資完畢。
  (5) 1000萬美元以上,時間不定,但需按審批機關確認的時間出資完畢。
外商不論是以外匯資本金投入,還是從國外進口設備或國內採購,均需妥善保存有效原始發票與憑證,及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做驗資報告,註冊資本不按期出資到位,情節嚴重的,工商部門可吊銷其營業執照。
C. 流動資金與機器設備比例:
  國家對此沒有原則性規定,一般而言,東莞市規定,獨資公司的機械設備金額不低於投資總額的六成,流動資金的數額必須依比例,但要保證其投資總額須達到100萬美元,華南其他地區就沒有特別限制;上海及蘇州等江浙地區,獨資公司的機械設備金額最高達到註冊資本的90%,流動資金的數額一般維持在10%左右的比例。
三.報批流程(以東莞市為例)
(1) 主要包括公司擬選地址,廠房、宿舍、辦公室面積、租金,以及投資方的境外合法開業證明,資信證明等相關資料。重點搜集、整理大陸公司的經營範圍、是否要做內銷、經營期限、投資總額、註冊資本、流動資金、設備金額比例構成、設備清單、原材料產品單價及正常年產量等等。
(2) 送鎮外經辦辦理上報文。
(3) 送市外經貿局審批。
(4) 市工商局註冊登記。
(5) 刻章,法人代碼證,外匯登記證,銀行開戶(包括外匯和人民幣)、項目確認書(進口設備申請免稅證明時需辦理),國稅、地稅稅務登記證,財政登記證。
(6) 企業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企業海關註冊登記和進口設備備案。
(7) 憑免稅批文進口設備(如無免稅批文,則進口設備需徵稅),申請生產合同生產。
四.主要稅賦
(1) 增值稅普通發票6%。(不可抵扣)
(2) 增值稅專用發票17%。(可以抵扣)
(3) 企業所得稅:對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,此稅有特別優惠。東莞市24%、深圳市15%。上海浦東、蘇州工業園區及高新區及一些國家級開發區15%、其他一些省級或市級開發區24%。
(4) 免抵退規定:對外商投資企業,屬鼓勵類項目,即使其產品有內銷的情形,其生產設備進口時仍可免徵關稅。外資企業在國內採購的原材料取得增資稅專用發票得,適用“免抵退”政策。
(5) 兩免三減半政策:對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其經營期限10年以上的,自有獲利起,該企業的所得稅享受二免三減半之稅收優惠。
五.常態性費用(營運之後)
(1) 政府規費:主要有工商管理費,稅局稅金等。
(2) 地方費用:主要有垃圾、衛生、治安等費用。
(3) 其他費用:人頭管理費。
六.外匯平衡/外匯留成
國家一般要求外商投資企業自行保證外匯收支平衡,佔用國家外匯原則上不允許外匯留成,外管局依該獨資公司的規模訂定一個外匯最高金額,在此金額內的外匯不用結匯,超出的部分國家強制結匯。
七.保證金台帳
(1) 海關對加工企業的分類管理
依國家規定,海關對加工企業分A、B、C、D四類,A類不設台帳,B類加工一般商品空轉,加工限制類商品實轉,C類企業一律實轉,D類企業原則上不能從事加工貿易。
(2) 重點敏感商品
重點敏感商品,在海關法規上稱《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》,它由國家商務部定期發佈,不是一成不變的。
八.銀行貸款
獨資公司流動資金不足時,可向境內外銀行申請貸款,其方式多種多樣,如用銀行存款質押,購買的土地廠房其產權抵押貸款,公司的機器設備抵押貸款,對在國內外享有極高信譽的公司,還可申請信用貸款、備用信用證貸款等。
九.強制社會福利保險
(1) 工傷保險:大陸政府對員工的意外工傷,實行強制性保險,繳納金額為工資總額的0.5%∼2.5%。
(2) 養老共濟金:為解決廣大員工年老喪失勞動力的情形下能有所物質保障,大陸政府強行規定員工的養老共濟金(以東莞為例,各地略有不同)為個人工資金額的18%,其中10%由企業承擔,8%由員工自己承擔。
(3) 失業保險金:大陸政府規定,失業保險金為該員工工資的2%。
(4) 醫療保險:為該員工工資的2%。
十.進口機器設備
(1) 新舊機器之標準及限制:
  A. 新機器是廠家生產出來后未投入生產使用的機械,一般可從出廠日期、油漆有無嚴重磨損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評,進口全新設備海關沒有任何限制。
  B. 舊機器,主要在國外使用年限最好不超過五年以上,進口時必須在香港中國檢驗檢疫局辦事處辦理有關證件。
  C. 機器保稅項目:保稅進口之機器設備,海關監管期為五年,保稅機器未經海關批准在監管期內不得擅自生產內銷產品。
(2) 不得免稅之機器項目:
對機器設備商品編碼屬1-83章,不論是何種方式進口均需完稅。
十一.大陸內購之機器設備
(1) 資產驗資程序:
大陸購買設備后,保存好購貨發票,會計師憑原始有效憑証作驗資報告。
(2) 退稅流程:
獨資公司成立后,到位出資已達註冊資本25%以上后,獨資公司持購買合同、買賣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到國稅局涉外分局備案,購買設備要求全新。
(3) 審批影響項目:
對有環境污染和消防隱患之項目,審批較難。
十二.國外進口原材料
   
(1) 進口章程清單設備50%以上,並持消防、環保等資料到市外經貿局申請生產合同,再將生產合同送海關備案。
(2) 轉廠及核銷
轉廠是指一家工廠將其生產成品為另一家工廠之材料,進行深加工結轉處理,大陸政府視其為間接出口,可分為同關區轉廠和跨關區轉廠。轉廠后轉入方與轉出方持購銷合同、有效單證等資料到海關辦理核銷手續。
(3) 材料單耗及損耗
單耗:指某工廠生產某成品單獨消耗某原材料數量
損耗:指工廠對材料的邊角損耗
(4) 廢料處理
對工廠的廢料,一般列出明細,並向海關作邊角廢料核銷。
十三.大陸內購原材料
(1) 發票開立:
獨資公司在國內採購原材料,售貨人一般可開具6%普通發票或17%的增值稅專用發票。
(2) 退稅流程:
購買原材料前,先將購銷合同、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等到國稅局涉外分局備案,購買原材料后持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到稅務局辦退稅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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